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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南大圳

嘉南大圳與新虎尾溪別線

條目撰寫者 沈沐蒼

明治41年(1908)日本總督府頒布「官設埤圳規則」後,隨後以特別預算3千萬元興建「嘉南大圳」。此一原稱「官佃溪埤圳」計畫是臺灣1920年代最重要的水利工程。當時委由水利工程技師八田與一進行規劃設計,自大正6年(1917)提出「官佃溪埤圳計畫」,大正9年(1920)9月興工,期間歷經一次大戰、經濟大恐慌,使得整體工程直到昭和5年(1930)5月才竣工。

水林嘉南大圳水利組合土間厝監視所

條目撰寫者 李漢鵬

昭和5年(1930)嘉南大圳完工通水,為了有效管理灌溉用水,日本政府透過嚴密的水利組織來掌握水資源,行政上有水利組合會,其下再按各個郡的區域,分為郡部,郡部之下也按各街庄的區域,分為數區,每個區之中又分為數個監視區,並設有監視所做為辦公處。土間厝監視所即為「北港郡部」所轄。依照當時嘉南大圳灌溉地給水區,北港郡部轄下有溝皂監視所、扶朝家監視所、土間厝監視所、牛挑灣監視所以及山寮監視所等5處。

斗六柴裡埤

條目撰寫者 李漢鵬
柴裡埤水源取自於石牛溪(亦稱雷公溪),水源豐枯極不穩定,柴裡埤原名柴裏莊陂,依周鐘宣所撰的諸羅縣志中記載,柴裏莊陂在柴里社。清康熙50年(1711),莊民合築。可說是見證斗六東南地區水圳開發超過三百多年的歷史。柴裡埤原屬民間自行修築、管理的私有產權。埤圳的開發與使用可以促成地方社會整合,但埤圳由人民私自集資經營,往往在同一水源下各自築圳導水,紛歧彎曲,不相為謀,一遇乾旱,互爭水權,糾紛迭起。

林內濁水水力發電廠

條目撰寫者 沈沐蒼

大正9年(1920)總督府土木工程技師八田與一規畫在曾文溪流域上游興建「烏山頭水庫」,開鑿多條圳渠聯通曾文溪、北港溪、濁水溪等幾大水系。當時為了因應烏山頭水庫和嘉南大圳相關工程所需的電力,因此遂利用濁幹線引水道在雲林縣林內鄉規劃設計興建發電所,將所發的電力輸送到烏山頭水壩工地,當時命名為「濁水水力發電所」。濁水水力發電所在大正10年(1921)開始興建,大正12年(1923)完工啟用。

嘉南農田水利會第四屆會長選舉

條目撰寫者 許逢麟

日本統治台灣,設定「工業日本 農業台灣」的政策目標,但當時的台灣水利不興,尤其嘉南平原水資源貧乏,日人遂在大正9年(1920)9月1日成立「公共埤官佃溪埤圳組合」,興建嘉南大圳來解決嘉南平原灌溉用水的問題。「公共埤官佃溪埤圳組合」在大正10年(1921)改稱為「公共埤圳嘉南大圳組合」。昭和18年(1943)改組為「嘉南大圳水利組合」,隔年合併新豐、新化、新營、嘉義、斗六、虎尾等六個水利組合。

縣定古蹟雲林縣林內濁水水利發電所調查研究及修復再利用計畫

條目撰寫者 鍾芷羚
縣定古蹟雲林縣林內濁水水利發電所調查研究及修復再利用計畫係由雲林縣政府文化局主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辦,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城鄉發展暨環境規劃中心執行,希望將林內濁水水利發電所變成能夠讓民眾更加了解台灣發電歷史並且成為一個永續經營的空間。

元長資源共享碑-北水南引工程竣工紀念

條目撰寫者 李漢鵬

昭和5年(1930年)由八田與一技師所規劃的「嘉南大圳」灌溉系統完工,設計之初,為連通濁幹線(取自濁水溪)和北幹線(取自烏山頭水庫)兩條水路系統,讓水資源可以互通有無,特別在北港溪興建「倒虹吸式」暗渠,當時所設計的長度為218公尺。民國53年(1964),為配合北港溪崙仔寮堤防興建再延長為447公尺。

國民小學教師自編鄉土教材系列11 黃吉崙的傳統──土庫鎮

條目撰寫者 鍾芷羚

教材系列第十一冊,主辦單位為雲林縣政府,由雲林縣立馬光國民小學承辦,林良儒老師等編輯。至於黃吉崙名稱的由來,據傳說是明鄭時期有林、郭兩姓居民自福建泉州安南縣渡海來台,進入到土庫之後,開墾耕地並將聚落稱之為黃吉崙莊,文獻有大坵田堡黃吉崙一處。因此黃吉崙也可以說是土庫最早開發或土庫的起源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