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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六柴裡埤

條目撰寫者 李漢鵬
斗六柴裡埤
柴裡埤水源取自於石牛溪(亦稱雷公溪),水源豐枯極不穩定,柴裡埤原名柴裏莊陂,依周鐘宣所撰的諸羅縣志中記載,柴裏莊陂在柴里社。清康熙50年(1711),莊民合築。可說是見證斗六東南地區水圳開發超過三百多年的歷史。柴裡埤原屬民間自行修築、管理的私有產權。埤圳的開發與使用可以促成地方社會整合,但埤圳由人民私自集資經營,往往在同一水源下各自築圳導水,紛歧彎曲,不相為謀,一遇乾旱,互爭水權,糾紛迭起。 光緒3年(1894)12月,九老爺庄董事楊六元和柴裡庄溫再添等為了搶水一事鬧的不可開交,最後由斗六門分縣親詢圳頭立禁示碑。大正10年(1921)12月28日,臺灣總督府以律令第十號頒行「臺灣水利組合令」,之後逐步將由農民自主的農田水利管理權,移轉至政府手中。大正13年(1923)9月7日,在斗六郡衙進行柴裡埤圳總入水利組的討論會,同月24日,由郡守、警察課長、水利組合專員和140多位柴裡埤的所有權人在江厝保正廖枝清家開會,強制併入斗六郡水利組合。國民政府接收台灣以後,柴裡埤屬農田水利會斗六站管轄,民國44年06月25日改由新成立的溝埧工作站管理。民國36年(1947),柴裡埤下游土場被洪水沖潰,提高上游六百公尺至今日取水口位置。
摘要
柴裡埤水源取自於石牛溪(亦稱雷公溪),水源豐枯極不穩定,柴裡埤原名柴裏莊陂,依周鐘宣所撰的諸羅縣志中記載,柴裏莊陂在柴里社。清康熙50年(1711),莊民合築。可說是見證斗六東南地區水圳開發超過三百多年的歷史。柴裡埤原屬民間自行修築、管理的私有產權。埤圳的開發與使用可以促成地方社會整合,但埤圳由人民私自集資經營,往往在同一水源下各自築圳導水,紛歧彎曲,不相為謀,一遇乾旱,互爭水權,糾紛迭起。 光緒3年(1894)12月,九老爺庄董事楊六元和柴裡庄溫再添等為了搶水一事鬧的不可開交,最後由斗六門分縣親詢圳頭立禁示碑。大正10年(1921)12月28日,臺灣總督府以律令第十號頒行「臺灣水利組合令」,之後逐步將由農民自主的農田水利管理權,移轉至政府手中。大正13年(1923)9月7日,在斗六郡衙進行柴裡埤圳總入水利組的討論會,同月24日,由郡守、警察課長、水利組合專員和140多位柴裡埤的所有權人在江厝保正廖枝清家開會,強制併入斗六郡水利組合。國民政府接收台灣以後,柴裡埤屬農田水利會斗六站管轄,民國44年06月25日改由新成立的溝埧工作站管理。民國36年(1947),柴裡埤下游土場被洪水沖潰,提高上游六百公尺至今日取水口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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