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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恆生

競選廣告氣球

條目撰寫者 許逢麟

民國66年的雲林縣長選舉競爭白熱化,也因此在斗六圓環的上空出現這麼一個空飄氣球,上面的號次寫著1,下方則是林恆生鞠躬。在當時這是頗為醒目且又有創意的做法,一顆在天上飄盪紅白相間的大氣球想要不引人注意都很難。

雲林縣第八屆縣長/第六屆省議員選舉候選人得票統計表

條目撰寫者 許逢麟

民國66年縣市長選舉的投票前夕,雲林縣幾乎一面倒認為林恆生會大贏。當時在西螺發表最後一場政見發表會的黃蔴被問到,如果當選後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什麼,黃蔴回答說,這個問題不存在,他不會贏,倒是輸了之後,他打算棄農從商。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獎勵發布書

條目撰寫者 許逢麟

國民黨真的是「戮力為國」。這份二等華夏獎章的獎勵書,敘獎理由是因為林恆生在雲林縣長任內「督導辦理64年增額立法委員選舉工作,圓滿達成任務,卓著功績」,頒獎單位是國民黨的中央委員會,當時的秘書長是張寶樹。在台灣民主化後成長的年輕人大概無法理解,為什麼是國民黨頒獎,而不是行政院或總統府。但老一輩的人都還記得黨國體制,黨高於國的那段威權以及白色恐怖的統治年代。

增額立法委員選舉雲林縣選舉事務所成立(1975)

條目撰寫者 李漢鵬

民國48年國民政府撤退來台,即於當年5月由國民大會制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凍結部分憲法條文,有關中央民意代表選舉的部分,則由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釋字第三十一號解釋:「在第二屆委員未能依法選出集會與召集以前,自應仍由第一屆立法委員、監察委員繼續行使其職權」。民國61年國民大會第五次會議進行修訂臨時條款,授權 總統訂頒辦法,在自由地區辦理增加中央民意代表名額選舉並定期改選。

雲林縣志稿大事記

條目撰寫者 許逢麟

雲林縣志稿為雲林縣第七屆縣長林恒生任內所所編篆。其由來緣於民國41年各縣市奉省府令,設置文獻委員會,籌劃地方縣市方志的纂修。而此工作一直到民國62年林恒生入主雲林縣府,並改組文獻委員會,在歷經2年之後,完成雲林縣志稿,共十一卷、九志,總字數超過五百萬字。其卷次分別為卷首、土地志、人民志、政事志、經濟志、教育志、學藝志、人物志、革命志、光復志以及卷尾等。

斗六行啟紀念館(公教福利品雲林縣供應中心時期)

條目撰寫者 李漢鵬
斗六行啟紀念館創建於大正15年(1916),為紀念大正12年(1913)日本裕仁皇太子台灣行啟之紀念建築物。二次大戰之後,紀念館曾經作為國民政府機關使用,如「地下水公司」、「嘉義監理站斗六分站」、「國防部福利總處公教福利品雲林縣供應中心」,其中又以公教福利品供應中心使用最久。

林振聲家訓

條目撰寫者 許逢麟

林振聲為西螺紳商林廣合家族後裔,明治44年(1911)考入新潟醫學專門學校醫學科,大正4年(1915)9月1日畢業後,先在廈門任職醫官,後返回西螺開設拯民醫院,除了引進當時最先進的X光機,救人無數之外,亦多參與地方公共事務,例如推動西螺大橋的興建等等。

雲林縣政府落成啟鑰暨農產品品嘗會

條目撰寫者 李漢鵬

民國39年(1950)國民政府調整行政區域,恢復雲林縣,範圍為當時原台南洲轄下的斗六、虎尾、北港三郡。據說當時原三郡地方人士都積極爭取縣府所在地,北港因地理位置之故,深知機會渺茫,因此支持原虎尾郡人士與斗六相爭。不過在爭取過程中北港倒戈,致使最後決定設縣址於斗六,而虎尾則留下遺珠之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