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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南分局舊辦公廳舍

條目撰寫者 陳建安
斗南分局舊辦公廳舍

明治34年(1901)他里霧支廳設立,隔年6月,他里霧開始進行派出所設置之相關事務。同年10月,日本政府著手進行他里霧派出所之細部測量,到了明治38年(1905)3月他里霧支廳廢止,於其原址新設警察官吏派出所。與今日之警察分局位階約略等同者,相當於日治時期的警察課分室。現今許多警察分局制度也多由分室改制而來。但特別的是,舊斗南分局雖有分室的規模,但在日治時期卻未如願成為分室。昭和5年(1930)斗南警察官吏派出所興建完成,雖然其規模與一般分室相當,但並未正式成為分室。因此,目前所通稱的斗南分局舊辦公廳舍這種說法,在國民政府來台前應正名為斗六郡斗南警察官吏派出所較為合適。

斗南的市街發展雖然隨著昭和12年(1937)政府發布都市計畫如市區改正計畫,並將斗南升格為街,顯現斗南依著鐵路交通發展有著往上更加繁榮的氣勢,且在斗六郡具有舉足輕重之地位,但斗南警察官吏派出所依然沒有升格為分室。直至國民政府來台民國39年雲林設縣後,才從派出所改制為斗南分局。斗南是連結虎尾糖廠通往台灣各地以及世界糖業市場的門戶,而斗南分局舊辦公廳舍正好見證這段歷史的興衰。

摘要
<p>明治34年(1901)他里霧支廳設立,隔年6月,他里霧開始進行派出所設置之相關事務。同年10月,日本政府著手進行他里霧派出所之細部測量,到了明治38年(1905)3月他里霧支廳廢止,於其原址新設警察官吏派出所。與今日之警察分局位階約略等同者,相當於日治時期的警察課分室。現今許多警察分局制度也多由分室改制而來。但特別的是,舊斗南分局雖有分室的規模,但在日治時期卻未如願成為分室。昭和5年(1930)斗南警察官吏派出所興建完成,雖然其規模與一般分室相當,但並未正式成為分室。因此,目前所通稱的斗南分局舊辦公廳舍這種說法,在國民政府來台前應正名為斗六郡斗南警察官吏派出所較為合適。</p><p>斗南的市街發展雖然隨著昭和12年(1937)政府發布都市計畫如市區改正計畫,並將斗南升格為街,顯現斗南依著鐵路交通發展有著往上更加繁榮的氣勢,且在斗六郡具有舉足輕重之地位,但斗南警察官吏派出所依然沒有升格為分室。直至國民政府來台民國39年雲林設縣後,才從派出所改制為斗南分局。斗南是連結虎尾糖廠通往台灣各地以及世界糖業市場的門戶,而斗南分局舊辦公廳舍正好見證這段歷史的興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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