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總督府為了發展台灣農村經濟,於大正2年(1913)以律令公布「台灣產業組合規則」,打出「共存同榮」口號,以「一市街庄,一產業組合」屬地主義,鼓勵各市、街、庄公所扶植設立信用、購買、販賣、利用四種類型的產業組合。
這在樣的背景下,台灣各地的產業組合開始如雨後春筍般冒出,麥寮信用購買利用組合(麥寮農會前身)也於大正7年(1918)在這樣的背景創立,昭和8年(1933)麥寮信用組合成立十五週年,時值麥寮拱範宮正在進行重修工程,遂以組合名義敬獻了一座三足鼎式香爐。
該爐兩側以獅咬環為耳,三足為獅吞獸爪,立於一龍珠上。爐身正面鑄有「拱範宮天上聖母」,背面則見刻有「十五週年紀念」、「麥寮信用購買利用組合奉獻」字樣,此爐現仍做為媽祖爐之用。
詮釋資料
摘要
<p>台灣總督府為了發展台灣農村經濟,於大正2年(1913)以律令公布「台灣產業組合規則」,打出「共存同榮」口號,以「一市街庄,一產業組合」屬地主義,鼓勵各市、街、庄公所扶植設立信用、購買、販賣、利用四種類型的產業組合。</p><p>這在樣的背景下,台灣各地的產業組合開始如雨後春筍般冒出,麥寮信用購買利用組合(麥寮農會前身)也於大正7年(1918)在這樣的背景創立,昭和8年(1933)麥寮信用組合成立十五週年,時值麥寮拱範宮正在進行重修工程,遂以組合名義敬獻了一座三足鼎式香爐。</p><p>該爐兩側以獅咬環為耳,三足為獅吞獸爪,立於一龍珠上。爐身正面鑄有「拱範宮天上聖母」,背面則見刻有「十五週年紀念」、「麥寮信用購買利用組合奉獻」字樣,此爐現仍做為媽祖爐之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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