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糖廠遺跡-龍橋
龍巖糖廠為大日本製糖株式會社所屬的製糖工場,為1935年(昭和10年)合併新高製糖株式會社,拆除彰化第二工場,搬來龍岩重建。此地有一大沙崙,相傳為龍穴所在,曾由製糖會社老闆藤山雷太取名為「臥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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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糖廠為大日本製糖株式會社所屬的製糖工場,為1935年(昭和10年)合併新高製糖株式會社,拆除彰化第二工場,搬來龍岩重建。此地有一大沙崙,相傳為龍穴所在,曾由製糖會社老闆藤山雷太取名為「臥龍山」。
龍巖糖廠設立於1935年(昭和10年),原名大日本製糖株式會社龍巖製糖所,是日治時期最後建立的糖業工廠。戰後,龍巖糖廠改隸台糖公司虎尾總廠,但因經濟效益不高,於1968年(民國57年)正式關閉。
虎尾糖廠第二工場在大正元年(1912)提出申請,設立完工之後,每日榨蔗量高達1600公噸。大正13年(1924),原有之第一工場擴充製糖設備,使得當時虎尾製糖所「五間厝製糖工場」總榨蔗能力成為日治時期臺灣產能最高的製糖場。大正14年(1925)增設「酒精工廠」,將榨蔗製糖分蜜過程所產生的糖蜜發酵,生產製造酒精,其規模更是東洋最大。昭和12年(1937),虎尾製糖所增設製造「無水酒精」設備。
日治時期隨著〈臺灣糖業改良意見書〉和明治35年(1902)頒佈的〈臺灣糖業獎勵規則〉,獎勵資本家設立新式製糖工場,大日本製糖株式會社遂設立「五間厝製糖工場」,不久在明治42年(1909)被藤山雷太所收購。
此張老照片是褒忠鄉「龍巖糖場」的工廠登記證,由臺灣省政府建設廳所核發給予。龍巖糖場設置於日治時期,隨著總督府提出〈臺灣糖業改良意見書〉,明治35年(1902)頒布〈臺灣糖業獎勵規則〉,獎勵資本家建設新式糖廠。明治42年(1909)藤山雷太藤山財團併購原「大日本製糖株式會社」。昭和8年(1933)在臺南州虎尾郡土庫庄的龍巖聚落,舊稱「大坪崙」周邊規畫新式製糖場。
五間厝製糖工場的第二工場在大正元年(1912)完工後,日榨蔗量高達1600公噸。大正13年(1924)擴充第一工場,更使總榨蔗量能迅速提升,成日治時期臺灣產能最高製糖場。戰後五間厝製糖工場更名虎尾糖廠,據虎尾耆老指出,優先修復第二工場,民國34年底得以迅速恢復製糖。
明治34年(1901)2月由總督府殖產局新渡戶稻造博士針對臺灣糖業進行調查研究,提出〈臺灣糖業改良意見書〉,認為在臺灣推展糖業,足以使總督府獲得財政獨立,並指出臺灣糖業發展方向。鈴木藤三郎的大日本製糖株式會社在〈臺灣糖業獎勵規則〉的獎勵政策下,於明治39年(1906)設立五間厝製糖工場,明治42年(1909)正式運作,初期僅生產粗砂糖。
虎尾鎮五間厝聚落內,依傍虎尾溪畔的虎尾糖廠,最初是在明治39年(1906)之際,由日本糖業之父鈴木藤三郎經營的大日本製糖株式會社在臺灣總督府〈糖業獎勵規則〉背景下所設立的五間厝製糖工場。明治42年(1909)正式開工運作,未過多久,卻因日糖事件宣告破產,會社財產則由藤山雷太的藤山財團收購。
縱貫鐵道自南北分段施工,於明治36年(1903)底,南段自打狗通達他里霧街,從此改變他里霧市街原先對外交通運輸模式,昭和20年(1945)車站再度重建。大日本製糖株式會社自當時五間厝工場鋪設鐵道路線,明治43年(1910)跨越虎尾溪進入他里霧街,並興建「他里霧驛」,藉以銜接縱貫官線火車,再將貨物運輸各地。
斗六糖廠源自明治 42 年(1909),由「鹽水港製糖會社」創辦人王雪農與清末秀才吳克明合資所創辦的「斗六製糖合資會社」,隔年由日本人收買改組為「斗六製糖株式會社」。大正3 年(1914)復遭合併而更名為「東洋製糖株式會社斗六製糖所」。
昭和2年(1927)東洋製糖株式會社因受世界經濟大恐慌之影響而破產,遭大日本製糖株式會社合併,成為所屬的斗六製糖所,設立至今已近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