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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第三級古蹟北港義民廟修復工程工作報告書暨施工記錄

條目撰寫者 許逢麟
雲林縣第三級古蹟北港義民廟修復工程工作報告書暨施工記錄
北港義民廟於1991年11月指定為縣定古蹟,廟內木構精細,石作雕刻細緻,詩文柱聯風雅,並保有極多甚具歷史價值與營建考證價值的匾、碑、牌位、石雕、營建部件等,且廟墓共存,是台灣廟宇中較為罕見的一種現象。「義民」是官方公開賜頒表彰名號,用以嘉許助官陣亡的地方人士。乾隆51年至53年(1786~1788)林爽文以「反清復明」為號召,發動抗清民變,北港地區為免於侵擾,遂組「義民團」保衛鄉里。民變弭平後,北港獲清政府御頒「旌義」金匾,以表揚鄉勇助官禦亂的事蹟,同年北港仕紳倡議將義民遺骸合葬瓦棺,並建立「旌義亭」,明訂義民罹難之日為年度祭辰,以資奉祀。後又因戴潮春事件,北港36名鄉勇死於戰役,於是合祀於旌義亭中。同治2年(1863)因黃玉琮敬獻石雕香爐,上書「義民公」字樣,於是「義民廟」之稱呼逐漸取代舊稱「旌義亭」。
北港義民廟修復報告書對於義民廟的歷史沿革以及文物做了詳細盤點,並對修復工法與修復部分有清楚的記錄。對於未來研究義民廟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留下相當重要的記錄。修復報告書的章節篇名有,第一章修復前建築概況;第二章修復工程的事略與執行;第三章施工過程及工法記錄;第四章修復工程工料記錄;第五章檢討及建議。
摘要
北港義民廟於1991年11月指定為縣定古蹟,廟內木構精細,石作雕刻細緻,詩文柱聯風雅,並保有極多甚具歷史價值與營建考證價值的匾、碑、牌位、石雕、營建部件等,且廟墓共存,是台灣廟宇中較為罕見的一種現象。「義民」是官方公開賜頒表彰名號,用以嘉許助官陣亡的地方人士。乾隆51年至53年(1786~1788)林爽文以「反清復明」為號召,發動抗清民變,北港地區為免於侵擾,遂組「義民團」保衛鄉里。民變弭平後,北港獲清政府御頒「旌義」金匾,以表揚鄉勇助官禦亂的事蹟,同年北港仕紳倡議將義民遺骸合葬瓦棺,並建立「旌義亭」,明訂義民罹難之日為年度祭辰,以資奉祀。後又因戴潮春事件,北港36名鄉勇死於戰役,於是合祀於旌義亭中。同治2年(1863)因黃玉琮敬獻石雕香爐,上書「義民公」字樣,於是「義民廟」之稱呼逐漸取代舊稱「旌義亭」。<br>北港義民廟修復報告書對於義民廟的歷史沿革以及文物做了詳細盤點,並對修復工法與修復部分有清楚的記錄。對於未來研究義民廟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留下相當重要的記錄。修復報告書的章節篇名有,第一章修復前建築概況;第二章修復工程的事略與執行;第三章施工過程及工法記錄;第四章修復工程工料記錄;第五章檢討及建議。<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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