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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雲林縣毛巾產業科技發展協會申請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毛巾產品課徵反傾銷稅落日調查案」產業損害調查聽證

條目撰寫者 許逢麟
本次聽證會係自2005年雲林縣毛巾產業科技發展協會對中國毛巾傾銷申請保護以來,第三次申請要求繼續執行反傾銷稅。在第一次2011年調查報告中由財政部做成繼續課徵之決議,第二次2016年財政部報告則請經濟部針對是否會造成我國毛巾業者損失評估後決定。因此本次聽證會對於毛巾業者事關重大,多數業者均相當關心經濟部的調查結果。

雲林縣毛巾產業科技發展協會申請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毛巾產品繼續課徵反傾銷稅案傾銷調查報告(2016)

條目撰寫者 許逢麟
自2005年雲林縣毛巾產業科技發展協會向經濟部申請中國製造毛巾傾銷之後,在財政部2006以及2011年的調查報告均判斷有繼續課徵反傾銷稅之必要,並以五年為期。而2016年在反傾銷稅終止前,雲林縣毛巾產業科技發展協會再度申請調查,並在2016年9月20日由財政部公告調查結果。報告中認為涉案廠商仍有傾銷行為,但是否對我們毛巾業者造成實損,則需經經濟部調查認定,以作為是否繼續課徵反傾銷稅之判準。

雲林縣毛巾產業科技發展協會申請對中國大陸產製進口毛巾產品繼續課徵反傾銷稅案傾銷調查報告

條目撰寫者 許逢麟
在2011年反傾銷稅即將到期前,由於中國毛巾產能過剩,加上大量從越南轉運來臺,雲林縣毛巾產業科技發展協會再次提出申請繼續課徵反傾銷稅,當時聽證會並無中國代表,我國政府在詳實調查後,做出以下結論,並通過反傾銷稅繼續延長至2016年。

縣定古蹟雲林縣林內濁水水利發電所調查研究及修復再利用計畫

條目撰寫者 鍾芷羚
縣定古蹟雲林縣林內濁水水利發電所調查研究及修復再利用計畫係由雲林縣政府文化局主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辦,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城鄉發展暨環境規劃中心執行,希望將林內濁水水利發電所變成能夠讓民眾更加了解台灣發電歷史並且成為一個永續經營的空間。

歷史建築斗六國有財產局雲林辦公廳舍(斗六記念公館)調查研究計畫

條目撰寫者 鍾芷羚

歷史建築斗六國有財產局雲林辦公廳舍(斗六記念公館)調查研究計畫係由雲林縣政府文化局委託,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執行,旨在修復被921地震摧毀的建物,透過再利用滿足社區空間需求,帶動周圍機能,喚起在地記憶。

雲林縣歷史建築『永光派出所宿舍』(崁頭厝警察官吏派出所巡查部長宿舍、保甲聯合事務所暨旗桿座)調查研究修復與再利用計畫報告書

條目撰寫者 鍾芷羚
雲林縣歷史建築『永光派出所宿舍』(崁頭厝警察官吏派出所巡查部長宿舍、保甲聯合事務所暨旗桿座)調查研究修復與再利用計畫報告書係由雲林縣政府文化處主辦,李豐村建築師事務所執行,希望保護地方診貴的歷史文化資產,並再利用成為地方文化及休閒農產業之導覽服務中心。

雲林縣歷史建築石榴站與職員眷屬宿舍調查研究修復與再利用計畫報告書

條目撰寫者 鍾芷羚
雲林縣歷史建築石榴站與職員眷屬宿舍調查研究修復與再利用計畫報告書係由雲林縣政府文化處主辦,郭俊沛建築師事務所執行。希望將石榴車站重新賦予歷史意義,再度利用,凝聚地方共識。本報告書對於台灣鐵道史發展與石榴車站發展及兩建物本身的工法有詳盡的解說,木造車站與職員宿舍為光復後延續日治木造車站工法與空間形制之重要見證。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處檢察官起訴書正本(520農民運動涉案相關人)

條目撰寫者 許逢麟
檢察官起訴書正本對於被告林國華等一干人採取預謀暴力犯行的主張。不過從檢察官起訴書的內容來看,除了沒有依照集會遊行事先核准的路線之外,在衝突擴大前,只有言語上叫囂,而此言語又非過當。至於後來演變衝突擴大的緣由,以及事件如何擴大則未見深究。此份起訴書後來成為地方法院法官以及高等法院法官的判決理由,內容幾乎一致,可見無論地院或高院法官當時心證已成,不採對被告有利的證據或說法甚為明顯。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正本(520農民運動涉案相關人)

條目撰寫者 許逢麟
520農民運動相關人包括林國華、蕭裕珍、邱鴻泳、邱煌生、溫界興等等的地方判決,判決理由依檢方起訴書以及證據,但對於辯護律師所提出之證據以及當事人的說法均不採納。地方法院的判決對520運動的當事人來說是一大挫敗,當時無論社會氛圍,520事件證據,以及學者所提出的520事件調查報告,都指向非預謀,非暴力,但是法院與法官做成判決的依據完全採檢方的看法,以及警方和調查局所提供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