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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志稿卷二人民志同冑篇

條目撰寫者 許逢麟
雲林縣志稿卷二人民志同冑篇
雲林縣志稿為雲林縣第七屆縣長林恒生任內所所編篆。其由來緣於民國41年各縣市奉省府令,設置文獻委員會,籌劃地方縣市方志的纂修。而此工作一直到民國62年林恒生入主雲林縣府,並改組文獻委員會,在歷經2年之後,完成雲林縣志稿,共十一卷、九志,總字數超過五百萬字。其卷次分別為卷首、土地志、人民志、政事志、經濟志、教育志、學藝志、人物志、革命志、光復志以及卷尾等。
雲林縣志稿由雲林縣文獻委員會編印,林恆生、王守明監修,主修仇德哉,纂修陳清雲。此卷二人民志同冑篇中,詳細記載臺灣省與中國大陸之人種文化發展差異,包含了許多已消失在歷史上的族群類別,同時也發展出截然不同的文化內涵。如生活起居、飲食、禮俗、語言、社會組織等等,呈現臺灣發展歷史上有趣、別有一番風情的局面。
由於雲林縣志稿當時並沒有通過審核,後來亦無發行。雖然雲林縣志稿是瞭解雲林重要文獻,但由於年代已久,該志稿實體文本存量不多。幸雲林縣政府文化處有將之數位掃描存檔保存。
摘要
雲林縣志稿為雲林縣第七屆縣長林恒生任內所所編篆。其由來緣於民國41年各縣市奉省府令,設置文獻委員會,籌劃地方縣市方志的纂修。而此工作一直到民國62年林恒生入主雲林縣府,並改組文獻委員會,在歷經2年之後,完成雲林縣志稿,共十一卷、九志,總字數超過五百萬字。其卷次分別為卷首、土地志、人民志、政事志、經濟志、教育志、學藝志、人物志、革命志、光復志以及卷尾等。<br>雲林縣志稿由雲林縣文獻委員會編印,林恆生、王守明監修,主修仇德哉,纂修陳清雲。此卷二人民志同冑篇中,詳細記載臺灣省與中國大陸之人種文化發展差異,包含了許多已消失在歷史上的族群類別,同時也發展出截然不同的文化內涵。如生活起居、飲食、禮俗、語言、社會組織等等,呈現臺灣發展歷史上有趣、別有一番風情的局面。<br>由於雲林縣志稿當時並沒有通過審核,後來亦無發行。雖然雲林縣志稿是瞭解雲林重要文獻,但由於年代已久,該志稿實體文本存量不多。幸雲林縣政府文化處有將之數位掃描存檔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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