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界興判決書錯誤處
在高等法院判決書中指出,溫界興投擲石塊,而石塊則是從邱煌生車上取得。此一指控造成兩個結果,第一,邱煌生菜車上有石塊;第二、溫界興以石塊攻擊警方。但據邱煌生表示,當日下午兩點半黃界興已被警方逮捕,而在同一時間點,林國華等人與邱煌生及其所開的菜車仍在忠孝東路的遊行隊伍之中,而遊行中並無衝突,亦無以石塊攻擊部分。法院以溫、邱兩人口供作為判刑依據,而沒有參考律師提出因為兩人遭到刑求而為不實之證述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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