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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界興

溫界興判決書錯誤處

條目撰寫者 許逢麟
在高等法院判決書中指出,溫界興投擲石塊,而石塊則是從邱煌生車上取得。此一指控造成兩個結果,第一,邱煌生菜車上有石塊;第二、溫界興以石塊攻擊警方。但據邱煌生表示,當日下午兩點半黃界興已被警方逮捕,而在同一時間點,林國華等人與邱煌生及其所開的菜車仍在忠孝東路的遊行隊伍之中,而遊行中並無衝突,亦無以石塊攻擊部分。法院以溫、邱兩人口供作為判刑依據,而沒有參考律師提出因為兩人遭到刑求而為不實之證述的說法。

指控林清隆刑求

條目撰寫者 許逢麟
在520事件中兩個關鍵人物,以自白證實菜車上有石頭,導致520事件未審先判,被認為是一場預謀暴力的遊行行動,他是當日載著大白菜到台北的司機邱煌生,另外一人則是溫界興,被刑求取供,說他在現場丟的石頭就是從邱煌生的車上拿出來的。邱煌生在影片中指控當年的刑警林清隆以刑求方式取供,強迫溫界興承認從菜車上取得石頭丟擲員警。為了此事溫界興每次遇到邱煌生都會道歉,重述他被刑求,被要求這樣寫也是不得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