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南派出所
雲林縣政府近十年來儘管財政窘迫,但仍以公部門的力量保存了許多公私有建築,並登錄為文化資產,這是十分值得嘉獎和肯定的政事。
以斗南為例,市區內就指定登錄了兩座不同時期的派出所,一座是縣定古蹟斗南分局舊辦公廳舍(原日治時期斗南警察官吏派出所),一座是戰後興建的斗南派出所。
廣納雲林多元文化詞條,重建文化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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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近十年來儘管財政窘迫,但仍以公部門的力量保存了許多公私有建築,並登錄為文化資產,這是十分值得嘉獎和肯定的政事。
以斗南為例,市區內就指定登錄了兩座不同時期的派出所,一座是縣定古蹟斗南分局舊辦公廳舍(原日治時期斗南警察官吏派出所),一座是戰後興建的斗南派出所。
除了吳景徽之外,林慶惠的名字可能比歷任的斗六鎮長和斗六市長都更容易被記住,因為他是改制後的第一任市長,也是斗六鎮的最後一任鎮長,而且他任職斗六市長的時間也不長,不到3個月,但卻見證地方自治的變化。
此信件由雲林縣文獻委員會發出,為聘大埤張禎祥擔任該縣文獻委員會委員之公文,發文時間是民國41年9月;由於記載雲林縣文獻委員會同樣成立於該年,可見此聘書所稱委員會當為第一屆。公文署名者,兼任該委員會主委者為首任雲林縣長吳景徽。
橋梁是連絡河流兩岸重要的交通工程設施,雲林縣境由北至南,有濁水溪和虎尾溪兩條主要的溪流橫貫,早年未建橋的年代,每當雨季來臨,溪水翻騰,南北的商旅無法往來,成為交通和經濟上的一大障礙。
救世堂址在虎尾鎮新生路21號,乍看可能會誤以為是一般的私人壇廟,探索其堂史,會發現救世堂是雲林地區重要的鸞堂,如林內鄉濟公堂、台南府連路南善堂均是由救世堂的鸞生協助創立。
斗六耆宿詩人吳景箕,約莫在民國42年(1953)前後,寫下了一首敘述先民千辛萬苦開拓雲林的詩作:「墾闢雲林首著鞭,三公事蹟渺如煙;艱難拓土推先覺,櫛沐開疆值盛年。信有旌褒於鑿飲,理無械鬥至株連;是非終古誰能斷,史筆沟沈待馬遷。」詩句中有關三公的人物,指的是薛蒲、翁裕、楊逞三人,他們都是開拓雲林東部丘陵千甲以上的大墾主。
吳克明(1872-1937),字俊德,又字洪德,號雲山石隱、碩軒。祖籍漳州府南靖縣,先祖吳五成自咸豐年間渡海來台,定居於古坑崁頭厝庄,父親吳北海於同治7年(1868)移居斗六門經商,被舉為雲林縣五十三大總理。
如說明,本張照片為雲林縣西螺鎮公館里公館大橋竣工時所拍攝的紀念照,時間為民國41年(1952)5月12日。根據同年5月20日「民聲日報」〈西螺公館橋竣工典禮〉一文的報導,當天出席人員有雲林縣長吳景徽、縣府主任秘書、建設課長、西螺鎮長李應鏜及各村里代表等人。典禮由吳縣長主持並致詞,李鎮長報告工程經過,最後由李鎮長夫人剪綵後正式開放通行(照片右上方有毛筆書寫的流程表可相互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