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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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培火

雲林文獻 第二十七輯

條目撰寫者 鍾芷羚

「雲林縣志稿」從「雲林文獻 第二十五輯」開始改為二十五開本發行並易稱「雲林文獻」,由仇德哉主編,雲林縣文獻委員會發行。雲林文獻除了記錄雲林史蹟、人物列傳以及大小事之外,亦闡述雲林縣政府施政措施與理念,同時收錄與雲林研究相關的文章及論文,對於後人瞭解、詮釋與掌握雲林發展之歷史脈絡有著一定的重要性。

蔡培火

條目撰寫者 陳建安

蔡培火(1889~1983年),號峰山,雲林北港人。其在日治時代即展露鋒芒,致力於台灣議會設置請願、台灣文化協會、台灣民眾黨、台灣地方自治聯盟等政治運動,協助發展台灣人的刊物報紙「台灣青年」、「台灣民報」、「台灣新民報」的編輯和規劃,並且提倡白話字普及教育,提升台灣人知識水準。他善於運用外交手腕及能言善道的口才,結交日本政界和教育文化界人士,促進台日之間的合作,並著書立說表達台灣人的心聲。

蔡培火遺墨

條目撰寫者 陳建安
蔡培火,號峰山,雲林北港人,一身有多重身份,是詩人,也是作曲家,是社會運動者,也是政治家。他在大正10年(1921)加入台灣文化協會,推動「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被捕入獄,與蔣渭水坐監四個月,後被稱為治警事件。昭和2年(1927)文化協會分裂,蔡培火與蔣渭水共組台灣民眾黨,不過後來蔣渭水支持工農運動,但蔡以推動台灣自治為優先,因而與楊肇嘉等人另組台灣地方自治聯盟,後遭台灣民眾黨開除黨籍。

大復戲院文化演講活動

條目撰寫者 陳建安
北港座落成之後,並不是如現代戲院,只是地方民眾休息娛樂活動的場所去處而已,而是擔負起促進地方民眾參與藝文活動,推廣、啟迪民智的所在。昭和2年(1927)9月17日北港座落成式後,9月27日便舉辦台灣文化協會的文化講演會。臺灣文化協會創立於大正10年(1921)10月,除林獻堂、蔣渭水之外,北港人蔡培火亦是重要的創會成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