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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役場

舊雲林縣警察局

條目撰寫者 李漢鵬

舊雲林縣警察局位於雲林溪畔,斗六市中山路上,據牆面碑文所載,為民國39年12月於曾紀文縣長任內所改建,其前身為斗六區署及警察所,建築兩旁分別是日治時期的斗六郡役所及斗六街役場。

該地員員指據《嘉南平野二二八》一書所載,民國36年3月2日,當時斗六警察所被當地的地痞流氓攻擊,並搶走一些槍砲彈藥,區長和外省籍警察所長因害怕而躲藏。

舊鎮公所(街役場)

條目撰寫者 匿名使用者

舊鎮公所(街役場),距媽祖廟後約十公尺處,由仁和路、公民路、博愛路三街道所圍成之區域,也即今中興街兩旁住戶區域。建於日治時期大正 12 年(1923、民 12),為台南州北港郡的北港街役場,為當時北港一座宏偉的建築物。

字紙爐腳

條目撰寫者 匿名使用者

清代北港地區,貿易興盛,郊商士紳多,位於市鎮繁華處多會建有一座惜字亭。早期讀書人不敢把有文字的紙張隨意丟棄或拿去擦污物,必須集中在一起然後拿去焚化,以免踐踏文字、對倉頡先師不敬而致不會讀書識字。清代無論大城、小鄉多設有敬字亭,在北港地區,總有一兩位發願人,擔著紙簍,紙簍旁貼”敬惜字紙”紅紙條,到大街小巷收字紙。敬字火化的字灰,美其名為聖蹟。經過一段時間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