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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港金義順

條目撰寫者 陳建安
北港金義順

日治時期,北港地區郊商組織蓬勃發達,並積極參與朝天宮的管理與重修,當時郊商組織媽祖會,分別有祖媽會(金順盛)、二媽會(金順安)、三媽(金盛豐)、布郊(金興順)、敢郊、魚舖街(金海順)、屠戶(金義順)等。在明治年間,朝天宮重修時,媽祖會及郊商皆紛紛捐資參與修護。 其中,金義順係由新港郊、職業從事屠戶等群眾組織而成,在三媽會之外,起到重要的組織功能。

在新港郊規約書即曾載明:「合立規約人新港郊金義順諸同人等,蓋街規市約,自古為然;定賞議罰,於今為例。茲我金義順內諸友,素本守拙經商,豚魚慕古,緣因邇來本街不幸,每有外方醜類滋擾街端,以致四方商賈莫敢赴市貿易。於是爰邀相議,約立保衛條規,自此以後,務宜整束維新,有警互相救援,無事各安恆業;倘有臨事畏懼袖手自安者,定按公約稱法議罰。」由此可見,彼時金義順在商郊之間的影響力及組織性,是北港朝天宮相觀的組織行會中,不可忽視的。

摘要
<p>日治時期,北港地區郊商組織蓬勃發達,並積極參與朝天宮的管理與重修,當時郊商組織媽祖會,分別有祖媽會(金順盛)、二媽會(金順安)、三媽(金盛豐)、布郊(金興順)、敢郊、魚舖街(金海順)、屠戶(金義順)等。在明治年間,朝天宮重修時,媽祖會及郊商皆紛紛捐資參與修護。 其中,金義順係由新港郊、職業從事屠戶等群眾組織而成,在三媽會之外,起到重要的組織功能。</p><p>在新港郊規約書即曾載明:「合立規約人新港郊金義順諸同人等,蓋街規市約,自古為然;定賞議罰,於今為例。茲我金義順內諸友,素本守拙經商,豚魚慕古,緣因邇來本街不幸,每有外方醜類滋擾街端,以致四方商賈莫敢赴市貿易。於是爰邀相議,約立保衛條規,自此以後,務宜整束維新,有警互相救援,無事各安恆業;倘有臨事畏懼袖手自安者,定按公約稱法議罰。」由此可見,彼時金義順在商郊之間的影響力及組織性,是北港朝天宮相觀的組織行會中,不可忽視的。</p>
國籍
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