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室
早年清領時期的水利設施多數為私人興築,水圳引取主要仰賴人力或獸力。到了日治時期鑒於水利設施攸關日常生活灌溉、飲用、發電等多方面需求,所以在明治34年(1901)由總督府頒布《臺灣公共埤圳規則》,將較具規模且涉公共利益的埤圳指定為公共埤圳。自此公共制度延續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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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清領時期的水利設施多數為私人興築,水圳引取主要仰賴人力或獸力。到了日治時期鑒於水利設施攸關日常生活灌溉、飲用、發電等多方面需求,所以在明治34年(1901)由總督府頒布《臺灣公共埤圳規則》,將較具規模且涉公共利益的埤圳指定為公共埤圳。自此公共制度延續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