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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港朝天宮註生娘娘神像

條目撰寫者 陳建安
北港朝天宮註生娘娘神像

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對於宗教的態度大致分為「放任」、「控管」、「同化」三個階段。明治31年(1898)開始的「寺廟管理人制度」可視為殖民政府府企圖介入並控管民間信仰的開始,大正3年(1914)臺灣各地開始廣泛設立「同風會」,以各地警察官吏派出所為單位推行對臺灣民間生活風俗改善、革除迷信、推行日語等作業。昭和10年(1935)臺灣總督中川健藏在〈臺灣社會教化綱要〉中要求強化對固有寺廟的宗教進行改革,改善固有的戲劇講古,打破關於地理師、巫覡、術士和死靈的迷信,打破並改善聘金、童養媳、殯殮、啼哭等陋習,打破並改善婚姻、祭祀、葬儀及其他日常生活上的陋習等作為。換句話說,企圖打破傳統漢人的種種習俗。

昭和12年(1937)進入中日戰爭後,皇民化運動如火如荼地展開,民間信仰儀式受到多方的限制,像是規定警察官吏派出所管轄範圍內的所有廟宇,只能選擇在某一天共同舉行神明聖誕千秋的祭典儀式。換句話說,在統治者的規範下,管區內的媽祖、關帝、土地公必須在同一天進行集體性祭典。據紀雅博老師表示,北港朝天宮的註生娘娘、福德正神等神尊皆在日治時期即已遭受毀損,此照片為昭和9年(1934)留下來關於北港朝天宮註生娘娘的珍貴照片。

摘要
<p>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對於宗教的態度大致分為「放任」、「控管」、「同化」三個階段。明治31年(1898)開始的「寺廟管理人制度」可視為殖民政府府企圖介入並控管民間信仰的開始,大正3年(1914)臺灣各地開始廣泛設立「同風會」,以各地警察官吏派出所為單位推行對臺灣民間生活風俗改善、革除迷信、推行日語等作業。昭和10年(1935)臺灣總督中川健藏在〈臺灣社會教化綱要〉中要求強化對固有寺廟的宗教進行改革,改善固有的戲劇講古,打破關於地理師、巫覡、術士和死靈的迷信,打破並改善聘金、童養媳、殯殮、啼哭等陋習,打破並改善婚姻、祭祀、葬儀及其他日常生活上的陋習等作為。換句話說,企圖打破傳統漢人的種種習俗。</p><p>昭和12年(1937)進入中日戰爭後,皇民化運動如火如荼地展開,民間信仰儀式受到多方的限制,像是規定警察官吏派出所管轄範圍內的所有廟宇,只能選擇在某一天共同舉行神明聖誕千秋的祭典儀式。換句話說,在統治者的規範下,管區內的媽祖、關帝、土地公必須在同一天進行集體性祭典。據紀雅博老師表示,北港朝天宮的註生娘娘、福德正神等神尊皆在日治時期即已遭受毀損,此照片為昭和9年(1934)留下來關於北港朝天宮註生娘娘的珍貴照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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