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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西時期虎尾壟溪

條目撰寫者 沈沐蒼
荷西時期虎尾壟溪
虎尾鎮,作為行政區域名,一直要到日治時期大正9年(1920)的行政區域調整為「州(廳)郡(市)街(庄)制度」之後才正式被確認下來。最初清領時期,當今虎尾鎮是分別歸屬於大坵田東堡、他里霧堡和斗六堡等三個行政區域管轄。以今日虎尾鎮最主要市中心的商業市街來說,最初見諸於文獻是乾隆年間的「大崙腳街」。
晚近伴隨著17世紀荷蘭統治臺灣時期的「熱蘭遮城日誌」與「巴達維亞城日誌」被學者翻譯解讀,加上雲林縣境內多處考古遺址的出土與口述歷史的比對發現,「虎尾」一詞最初是出自於「熱蘭遮城日誌」。當時荷屬東印度公司為有效統治漢人與臺灣原住民,以當今臺南市、安平ㄧ帶為主要根據地,但卻因為居住在笨溪(北港溪)虎尾壟人的強大勢力,而難以向北拓展到西班牙所佔領的滬尾一帶。「虎尾壟人」後來遭到西拉雅和荷蘭人所組成的聯軍,分別循海、陸兩路線攻打,才被征服歸為「北傳教區虎尾人語區」。當時虎尾壟人活躍的範圍幾乎涵蓋當今整個雲林縣的斗六門社、西螺社、他里霧社、猴悶社、南社、猫兒干社等所有原住民族社。地圖上標註著「R.Favorlang」也就是指虎尾壟溪。清領時期不同時代所纂輯的方志內容記載有「吼尾溪」,「虎尾溪」顯然是音譯的緣故導致文字的差異。
摘要
虎尾鎮,作為行政區域名,一直要到日治時期大正9年(1920)的行政區域調整為「州(廳)郡(市)街(庄)制度」之後才正式被確認下來。最初清領時期,當今虎尾鎮是分別歸屬於大坵田東堡、他里霧堡和斗六堡等三個行政區域管轄。以今日虎尾鎮最主要市中心的商業市街來說,最初見諸於文獻是乾隆年間的「大崙腳街」。<br>晚近伴隨著17世紀荷蘭統治臺灣時期的「熱蘭遮城日誌」與「巴達維亞城日誌」被學者翻譯解讀,加上雲林縣境內多處考古遺址的出土與口述歷史的比對發現,「虎尾」一詞最初是出自於「熱蘭遮城日誌」。當時荷屬東印度公司為有效統治漢人與臺灣原住民,以當今臺南市、安平ㄧ帶為主要根據地,但卻因為居住在笨溪(北港溪)虎尾壟人的強大勢力,而難以向北拓展到西班牙所佔領的滬尾一帶。「虎尾壟人」後來遭到西拉雅和荷蘭人所組成的聯軍,分別循海、陸兩路線攻打,才被征服歸為「北傳教區虎尾人語區」。當時虎尾壟人活躍的範圍幾乎涵蓋當今整個雲林縣的斗六門社、西螺社、他里霧社、猴悶社、南社、猫兒干社等所有原住民族社。地圖上標註著「R.Favorlang」也就是指虎尾壟溪。清領時期不同時代所纂輯的方志內容記載有「吼尾溪」,「虎尾溪」顯然是音譯的緣故導致文字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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