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合同廳舍奉安庫
虎尾合同廳舍竣工於1940年(昭和15年),合同,有合署辦公之義,即在同一棟建築內有兩個以上的辦公機構。日治時代的虎尾合同廳舍內設有郡直轄警察官吏派出所、消防阻(今消防隊)兩個公務單位,二樓則作為公會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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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尾合同廳舍竣工於1940年(昭和15年),合同,有合署辦公之義,即在同一棟建築內有兩個以上的辦公機構。日治時代的虎尾合同廳舍內設有郡直轄警察官吏派出所、消防阻(今消防隊)兩個公務單位,二樓則作為公會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