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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尾大崙腳街

條目撰寫者 沈沐蒼
虎尾大崙腳街
據「彰化縣志」和光緒末的「雲林縣采訪冊」記載,虎尾「大崙腳街」在乾隆中期是主要的商業市街。「崙」指的是「風積砂崙」的地形。就地理學來說,一般又稱之為「櫻丘砂丘」,且絕大多數是連綿不斷的砂丘群。最初因為人群聚集的商業市街位居大砂崙的底下,遂稱之為「大崙腳」。大崙腳市街歷經多次民亂,像是咸豐3年(1853)的「曾雞角事件」等,但最終毀於同治元年(1862)的「戴潮春事件」,成了亂葬崗。 日治時期之後,大崙腳砂丘鄰近南方的部分被剷平,整理後興建「斗六公學校五間厝分教場」,也就是民國75年(1986)前的「虎尾國小」。大崙腳沙丘四周圍歷經日治時期的環境整頓,原本從西北往東南橫亙分布的風積沙坵群,早已被切得斷斷續續。時至當今,大崙腳砂丘的高度已不如早年那般高聳,加上開馬路以及在民國76年(1987)被當時虎尾鎮公所劃分為三塊,其中最小一塊遭剷除消失。如今虎尾人所俗稱的「後山公園」,也就是「虎尾公園」和另一旁的虎尾水塔,算是僅存的兩大區塊,也只能供後人憑弔,遙想當初的景致。
摘要
據「彰化縣志」和光緒末的「雲林縣采訪冊」記載,虎尾「大崙腳街」在乾隆中期是主要的商業市街。「崙」指的是「風積砂崙」的地形。就地理學來說,一般又稱之為「櫻丘砂丘」,且絕大多數是連綿不斷的砂丘群。最初因為人群聚集的商業市街位居大砂崙的底下,遂稱之為「大崙腳」。大崙腳市街歷經多次民亂,像是咸豐3年(1853)的「曾雞角事件」等,但最終毀於同治元年(1862)的「戴潮春事件」,成了亂葬崗。 日治時期之後,大崙腳砂丘鄰近南方的部分被剷平,整理後興建「斗六公學校五間厝分教場」,也就是民國75年(1986)前的「虎尾國小」。大崙腳沙丘四周圍歷經日治時期的環境整頓,原本從西北往東南橫亙分布的風積沙坵群,早已被切得斷斷續續。時至當今,大崙腳砂丘的高度已不如早年那般高聳,加上開馬路以及在民國76年(1987)被當時虎尾鎮公所劃分為三塊,其中最小一塊遭剷除消失。如今虎尾人所俗稱的「後山公園」,也就是「虎尾公園」和另一旁的虎尾水塔,算是僅存的兩大區塊,也只能供後人憑弔,遙想當初的景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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