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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技術學院大學樹種植

條目撰寫者 陳建安
國立技術學院大學樹種植

民國77年3月12日,時任台灣省政府主席的邱創煥、教育次長林清江及縣長許文忠等1000多人,於國立技術學院創校預定地,分別種植大學樹,以象徵意義。邱主席植樹後表示,大學樹種了,該校的案子就定了。4天後,即3月16日,時任教育部長的毛高文,在立法院報告時表示,教育部已編列2億5千萬元,作為雲林縣國立技術學院(今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等三所高等學府的先期規劃經費,並已列入中央隔年的預算審查案中,待其通過之後,可在當年7、8月間,成立國立技術學院籌備處。

當時,教育部楊司長要求擴大國立技術學院之校地,縣政府與斗六市公所、古坑鄉公所於是共同舉行了校地取得會議,決定將原先預定提供給國立中正大學,斗六市大潭段文化特定區內用地(也就是現今雲林科技大學的校地區域,當時全部為台糖公司所擁有)以及古坑鄉荷苞山用地(經濟農場)兩處,一併提供教育部研議,以利政令下達順利完成籌建學校之規劃。

摘要
<p>民國77年3月12日,時任台灣省政府主席的邱創煥、教育次長林清江及縣長許文忠等1000多人,於國立技術學院創校預定地,分別種植大學樹,以象徵意義。邱主席植樹後表示,大學樹種了,該校的案子就定了。4天後,即3月16日,時任教育部長的毛高文,在立法院報告時表示,教育部已編列2億5千萬元,作為雲林縣國立技術學院(今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等三所高等學府的先期規劃經費,並已列入中央隔年的預算審查案中,待其通過之後,可在當年7、8月間,成立國立技術學院籌備處。</p><p>當時,教育部楊司長要求擴大國立技術學院之校地,縣政府與斗六市公所、古坑鄉公所於是共同舉行了校地取得會議,決定將原先預定提供給國立中正大學,斗六市大潭段文化特定區內用地(也就是現今雲林科技大學的校地區域,當時全部為台糖公司所擁有)以及古坑鄉荷苞山用地(經濟農場)兩處,一併提供教育部研議,以利政令下達順利完成籌建學校之規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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