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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啟事件

條目撰寫者 陳建安
蘇東啟事件

在民雄經營戲院的張茂鐘於 13 歲目睹 228 事件後,對國民黨深痛惡絕,興起以武力推翻國民 黨的構想。民國 49 年認識詹益仁,因台獨理念相近而合作。他們為蘇東啟輔選,並向蘇東啟 陳述革命理念,獲蘇認同。不料民國 50 年廖啟川台獨組織被破獲,連帶使張茂鐘一行人遭到 逮捕。 當時創辦「自由中國」雜誌的外省人雷震因籌劃組反對黨被捕入獄,判刑 10 年。民國 50 年 9 月 18 日蘇東啟在雲林縣議會以臨時動議案,提案「敦請總統特赦雷震」,獲全體 45 位議員 通過。9 月 19 日凌晨軍、憲、警到蘇東啟家,向他出示逮捕令,原因是參與台獨組織。被捕 後此案很快起訴判決,蘇東啟、張茂鐘、陳庚辛判處死刑,詹益仁無期徒刑,其他人各判刑 從 15 年到 2 年不等。當時蘇洪月嬌到處奔走替丈夫喊冤陳情,法新社記者袁景濤也向國外披 露消息,雲林縣議會通過集體抗議,,海外人權團體和國際媒體也對羅織罪名大加撻伐,終 於執政當局在外界強大輿論壓力下發回更審,並自承原判決事實欠明,用法量刑失當,經聲 請覆判後發回更審。最後蘇東啟、張茂鐘、詹益仁、陳庚辛等 4 人改判無期徒刑,創下戒嚴 時期依懲治判亂條例二條一,僅有死裡逃生的案件。本案前後共有 4 百多人遭到逮捕或傳訊, 這是台灣史上牽涉人數最多的台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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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民雄經營戲院的張茂鐘於 13 歲目睹 228 事件後,對國民黨深痛惡絕,興起以武力推翻國民 黨的構想。民國 49 年認識詹益仁,因台獨理念相近而合作。他們為蘇東啟輔選,並向蘇東啟 陳述革命理念,獲蘇認同。不料民國 50 年廖啟川台獨組織被破獲,連帶使張茂鐘一行人遭到 逮捕。 當時創辦「自由中國」雜誌的外省人雷震因籌劃組反對黨被捕入獄,判刑 10 年。民國 50 年 9 月 18 日蘇東啟在雲林縣議會以臨時動議案,提案「敦請總統特赦雷震」,獲全體 45 位議員 通過。9 月 19 日凌晨軍、憲、警到蘇東啟家,向他出示逮捕令,原因是參與台獨組織。被捕 後此案很快起訴判決,蘇東啟、張茂鐘、陳庚辛判處死刑,詹益仁無期徒刑,其他人各判刑 從 15 年到 2 年不等。當時蘇洪月嬌到處奔走替丈夫喊冤陳情,法新社記者袁景濤也向國外披 露消息,雲林縣議會通過集體抗議,,海外人權團體和國際媒體也對羅織罪名大加撻伐,終 於執政當局在外界強大輿論壓力下發回更審,並自承原判決事實欠明,用法量刑失當,經聲 請覆判後發回更審。最後蘇東啟、張茂鐘、詹益仁、陳庚辛等 4 人改判無期徒刑,創下戒嚴 時期依懲治判亂條例二條一,僅有死裡逃生的案件。本案前後共有 4 百多人遭到逮捕或傳訊, 這是台灣史上牽涉人數最多的台獨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