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昭和16年(1942)台灣成立皇民奉公會,提倡四個議題:(一)貫徹皇國精神,強調皇民精神,尊敬日本皇帝敬愛日本神民;(二)竭盡職分奉公赤誠,去除私心,依照職分服務;(三)確立後方生活體制,致力日本文化發揚,革新生活;(四)協力推動非常時經濟,以國家需求為優先,擴充生產。
奉公會由當時台灣總督長谷川清擔任奉公會總裁,並在各州、廳、市、郡、街、庄等設置支部,進行宣傳以上四項要求,也制定婚喪禮儀制度,規定生活樸實守則,辦理拓南戰士、自願兵等服役工作。
此張照片是作者祖父留下來的地方組織奉公隊合照,第一排右三為黃清江,照片攝於昭和17年(1942),是當年地方人士參加日本奉公隊組織,隊上成員結訓後的合照,足以佐證當時皇民化與奉公隊的情況。
詮釋資料
摘要
<p>昭和16年(1942)台灣成立皇民奉公會,提倡四個議題:(一)貫徹皇國精神,強調皇民精神,尊敬日本皇帝敬愛日本神民;(二)竭盡職分奉公赤誠,去除私心,依照職分服務;(三)確立後方生活體制,致力日本文化發揚,革新生活;(四)協力推動非常時經濟,以國家需求為優先,擴充生產。</p><p>奉公會由當時台灣總督長谷川清擔任奉公會總裁,並在各州、廳、市、郡、街、庄等設置支部,進行宣傳以上四項要求,也制定婚喪禮儀制度,規定生活樸實守則,辦理拓南戰士、自願兵等服役工作。</p><p>此張照片是作者祖父留下來的地方組織奉公隊合照,第一排右三為黃清江,照片攝於昭和17年(1942),是當年地方人士參加日本奉公隊組織,隊上成員結訓後的合照,足以佐證當時皇民化與奉公隊的情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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