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國家文化記憶庫

廣納雲林多元文化詞條,重建文化自信

已有 3049 筆數位資料

日治時期保甲選舉通知書

條目撰寫者 李漢鵬
日治時期保甲選舉通知書

保甲制度起源於清國時代,後由日本人承續活用,藉以鞏固進而強化對台灣的統治基礎,日治時期保甲制度從明治31年(1898)8月31日公布保甲條例開始施行,終於日本政府投降為止。

據蔡慧玉教授的研究指出,日治下台灣保甲制度的實施大體分為三個階段:(1)創始階段(1898~1903),主要是輔助警察行政的地方組織;(2)戰前動員(1903~1937),逐漸轉化成殖民行政下的輔助機構;(3)戰時動員(1937-1945),成為日本「皇民化」 運動下的一支生力軍。

保甲實施的對象為台灣人,不包括日本人、原住民及及外國人。條例規定,每10戶為1甲,10甲為1保,甲設有「甲長」,保設有「保正」,為無給職,並規定1家犯法,10加株連,此一「連坐法」成為輔助警察維持治安最有效的武器。

甲長與保正一職由保甲內的居民選出,但選舉是由轄區內的警察所操控,本文件即為日本殖民統治末期虎尾郡西螺街吳厝第二保保甲選舉通知書,由虎尾郡役所發給保正廖壽,載明選舉時間為昭和16年(1941)4月15日,選舉地點為九塊厝部落集會所,十任虎尾郡守為矢上純雄。

關鍵字
摘要
<p>保甲制度起源於清國時代,後由日本人承續活用,藉以鞏固進而強化對台灣的統治基礎,日治時期保甲制度從明治31年(1898)8月31日公布保甲條例開始施行,終於日本政府投降為止。</p><p>據蔡慧玉教授的研究指出,日治下台灣保甲制度的實施大體分為三個階段:(1)創始階段(1898~1903),主要是輔助警察行政的地方組織;(2)戰前動員(1903~1937),逐漸轉化成殖民行政下的輔助機構;(3)戰時動員(1937-1945),成為日本「皇民化」 運動下的一支生力軍。</p><p>保甲實施的對象為台灣人,不包括日本人、原住民及及外國人。條例規定,每10戶為1甲,10甲為1保,甲設有「甲長」,保設有「保正」,為無給職,並規定1家犯法,10加株連,此一「連坐法」成為輔助警察維持治安最有效的武器。</p><p>甲長與保正一職由保甲內的居民選出,但選舉是由轄區內的警察所操控,本文件即為日本殖民統治末期虎尾郡西螺街吳厝第二保保甲選舉通知書,由虎尾郡役所發給保正廖壽,載明選舉時間為昭和16年(1941)4月15日,選舉地點為九塊厝部落集會所,十任虎尾郡守為矢上純雄。</p>
媒體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