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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定古蹟

四湖章寶宮

條目撰寫者 陳建安
建廟41年的雲林縣四湖章寶宮,保有國寶大師陳壽彝彩繪樑柱,數量之多為全國第二。陳壽彝本名金鐘,又號比南齋主,是臺南傳統彩繪名師陳玉峰長子,也是傳統彩繪藝術家,被文化部公告為「傳統藝術」以及「重要傳統藝術」的保存者,因此又有人間國寶之稱。民國67年章寶宮重建完成時,邀請陳壽彝為章寶宮彩繪,是雲林縣內作品保存最多、最完整之廟宇,並因此而被雲林縣政府文化處登錄為縣定古蹟。

雲林縣縣定古蹟斗南分局舊辦公廳舍調查研究修復與再利用計畫暨修復工程規劃設計成果報告書

條目撰寫者 鍾芷羚
「雲林縣縣定古蹟「斗南分局舊辦公廳舍」調查研究修復與再利用計畫暨修復工程規劃設計」是由行政院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指導,雲林縣政府委託李豐村建築師事務所執行「雲林縣縣定古蹟『斗南分局舊辦公廳舍』調查研究修復與再利用計畫暨修復工程規劃設計」所編著的成果報告書,於2014年12月由雲林縣政府出版。

台鐵斗南車站宿舍群

條目撰寫者 李漢鵬

台鐵斗南車站宿舍群位於斗南鎮新興街、民權路、南昌路、順安街四條街道所環繞的區域內,早期作為台鐵斗南站各級員工之宿舍,包含站長宿舍和職員宿舍。此外,我們會發現,斗南車站宿舍群是少數不是興建在鐵道沿線的宿舍群,原因現在仍不為所知。

虎尾涌翠閣

條目撰寫者 沈沐蒼

在虎尾「大崙腳公園」,水源地唧筒室東側,有棟虎尾郡役所在昭和14年(1939)興建,用以專門招待高級官員或皇親國戚的招待所,其正式官方名稱為「虎尾郡役所招待所」。不過,在當代大家比較熟悉的別稱則是「涌翠閣」。涌翠閣是目前少數僅存的日本「郡級招待所」,從發現的棟札署名,可推論興建者為當時虎尾郡郡守田中鐵太郎。

雲林縣第三級古蹟北港義民廟修復工程工作報告書暨施工記錄

條目撰寫者 許逢麟
北港義民廟於1991年11月指定為縣定古蹟,廟內木構精細,石作雕刻細緻,詩文柱聯風雅,並保有極多甚具歷史價值與營建考證價值的匾、碑、牌位、石雕、營建部件等,且廟墓共存,是台灣廟宇中較為罕見的一種現象。「義民」是官方公開賜頒表彰名號,用以嘉許助官陣亡的地方人士。乾隆51年至53年(1786~1788)林爽文以「反清復明」為號召,發動抗清民變,北港地區為免於侵擾,遂組「義民團」保衛鄉里。

雲林縣縣定古蹟二崙分駐所調查研究修復與再利用計畫

條目撰寫者 許逢麟
原二崙分駐所創建時間點對於外地人,甚至二崙人來說都有點模糊不清,無法講得很清楚。根據二崙鄉公所網站所稱,原二崙分駐所創建於明治32年(1899),為雲林縣最早分駐所。但如果根據雲林縣政府文化處網站資料則指出,縣定古蹟原二崙派出所據考應設立於明治32年(1899),然依據原二崙派出所磚造辦公室屋架上之棟札研判,現有的原二崙派出所建築物創間應該是在大正15年(1926)11月10日前。

雲林縣縣定古蹟斗南分局舊辦公廳舍修復工程委託工作報告書

條目撰寫者 鍾芷羚
「雲林縣縣定古蹟斗南分局舊辦公廳舍修復工程委託工作報告書」是由雲林縣政府委託鍾心怡建築師事務所執行「雲林縣縣定古蹟斗南分局舊辦公廳舍修復工程」所編著的工作報告書,由鍾心怡計畫主持,於2017年5月由雲林縣政府出版。本書共分為十一章,第一章緣起介紹本工程之工作內容。第二章介紹斗南分局舊辦公廳舍的文史紀錄與文化價值。第三章介紹斗南分局舊辦公廳舍的修復原則與規畫設計,及工程發包執行紀錄。

虎尾涌翠閣棟札

條目撰寫者 李漢鵬

涌翠閣位在虎尾水源地附近,為日治時期虎尾郡役所興建,是郡守所用來接待官方、軍方賓客的場所,屬於「待賓館」、「貴賓館」、「休憩所」或「會館」、「宿泊所」等建築類型,型態十分優美,且為台灣少數的建築相關案例,因此雲林縣政府於2010年將其指定為縣定古蹟。 政府指定涌翠閣為文化資產後,即進行修復再利用的規劃,在修復過程中,於屋架上發現了屬於涌翠閣的身分證明-棟札。

雲林縣縣定古蹟虎尾涌翠閣修復及再利用工程工作報告書

條目撰寫者 鍾芷羚
「雲林縣縣定古蹟虎尾涌翠閣修復及再利用工程工作報告書」是由雲林縣政府委託郭俊沛建築師事務所執行「雲林縣縣定古蹟虎尾涌翠閣修復及再利用工程工作」所編著的工作報告書,於2016年11月由雲林縣政府出版。本書也收錄涌翠閣媒體相關報導,內容包含工地現場展的報導及在涌翠閣辦理的相關活動。本書紀錄涌翠閣修復過程中的施工紀錄,也在施工中發現屋架短柱有日式編號以及編號紀錄木板,紀錄日治時期涌翠閣建造的遺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