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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領時期 (1683~1895)

光緒20年雲林縣人捐納順直水災實收執照抄本

條目撰寫者 李漢鵬

本件文書是紀雅博先生所藏,為1894年(光緒20年)5月初1日,由直隸籌賑總局司道發給台灣府雲林縣某人的捐納實收執照抄本,錄寫者為北港清末秀才吳采修。

內容提到福建省台灣府雲林縣某位廩生捐銀五百兩,與奏章捐報藍翎銀數相符,除奏請給獎之外,亦先由天津道台發給實收執照,等到中央政府發給正式執照之後,再行換領。

光緒20年北港街王國華等捐納順直水災稟文抄本

條目撰寫者 李漢鵬

本件文書是紀雅博先生所藏,為1894年(光緒20年)12月13日,北港街職員王國華、吳嘉緝、貢生蔡慶麟等三人給雲林縣知縣稟文抄本,錄寫者為北港清末秀才吳采修。

本件稟文提到,這一年五月,直賑局委員蒞臨笨港勸民眾捐納「順直水災」(順天府、直隸省),王國華等三人循例遵捐,王國華捐直隸州左堂(縣丞別稱)及請曾祖父六品封典,吳嘉緝捐監生加縣丞,蔡慶麟捐監生。

牽狀

條目撰寫者 李漢鵬

牽狀,是閩南泉州地區的舊慣民俗,主要可分「牽水狀」和「牽血狀」兩類型,前者是為了超度不幸溺水而死的亡魂,後者則是為了因血光之災而意外死亡者。

排狀(車臧)

條目撰寫者 李漢鵬

農曆六月初八,口湖牽水狀祭典第二日上午,道士團一邊誦經拜懺儀,當境居民會一邊將先前購買回家,或當日新購的水狀,陸續送到蚶仔寮舊港邊萬善祠和金湖萬善爺廟「排狀」-將水狀固定在繩索上。

早年家戶購買水狀的數量是依據祖先或先人的數目而定,現在多是由信徒量力而為,依願認購,少則1、2支,多則20、30支。

起狀(車臧)

條目撰寫者 李漢鵬

口湖牽水狀的重頭戲是在農曆6月初8日的下午3點左右,蚶仔寮和金湖兩個聚落約略同時開始進行「起狀(車臧)」的儀式,意即起(啟)動水狀,召請在水中罹難的先人上岸。

在台灣民間傳說中,凡溺水而亡者,日夜泡在水中,非常痛苦,尤其下雨時,雨水打在身上,有如針刺一般,而且水陸兩隔,不能自由來去,因此必須透過水狀(車臧)將亡者牽引上來,以便接受人間的供養和超度。

斗南大東泰安堂廟名匾

條目撰寫者 李漢鵬

大東庄位於斗南鎮西北方,與鄰近數個聚落都是以「沈」姓為主的單姓村,祖籍大多來自福建漳州詔安縣,信仰中心泰安宮主祀武德尊侯沈彪,俗稱「沈祖公」──即沈姓始祖。

沈彪,名世紀,是開漳聖王陳元光的部將之一,唐高宗聞其忠勇,曾御賜名「勇」,加封護國將軍,宋理宗淳佑年間敕封輔美上將軍,武德侯。

斗南大東泰安宮威震閩疆匾額

條目撰寫者 李漢鵬

斗南大東泰安宮正殿神龕上現仍保存著一方光緒辛卯年,即光緒17年(1891)年的「威震閩疆」古匾,字體楷書黑底金字,外框為捲草花紋,下款寫著「諸裔孫仝叩」。

泰安宮主祀唐代名將-沈彪-沈世紀,大東及鄰近地區的沈姓弟子把沈彪為視遠祖(沈祖公),遂以裔孫自稱,就像許多姓林的子弟會尊稱媽祖為「林祖姑」一樣,人不親神親。

粧佛派別

條目撰寫者 陳建安

粧佛是傳統神佛像雕刻的一種技藝,其中結合了木雕與漆藝,甚至還包含道教科儀;專業的雕刻工匠則稱粧佛師。這種技藝在傳統上大多都是藉由父親教授兒子或其他男性晚輩的方式進行傳承。其製作過程相當隱密而嚴格;從一開始的開斧到完成後的開光點眼,每個階段都須遵守既定的規範,並適時舉行宗教儀式。

口湖萬善同歸塚牽水藏法會

條目撰寫者 陳建安

道光25年大水災後,當地鄉民為超渡亡靈所衍生下來的習俗。舉行時間為農曆6月7、8兩日。在初7下午開始放水燈,恭請諸神下降的「請神發表」。之後鳴炮迎駕,主壇道士亦手執五雷號令招請之。黃昏後由乩童帶頭,道士引道鑼鼓陣前導率眾善信一同來到牛挑灣溪放水燈。初8一早,道士壇對已上岸的水魂先來一段「念經誦懺」的超渡科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