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崁頭厝

崁頭厝圳與斗六吳家

條目撰寫者 沈沐蒼
「崁頭厝圳」水利埤圳最初由現今永光村崁頭厝吳氏族裔聯合家族的佃農所共同出資開築,亦即所謂「業佃合築」的模式,也就是築圳目的不在營利,而是為了灌溉自有田地,通常亦無水租。出生於昭和年間,且本身也擔任過水利會小組長的黃昭勝說,此一水圳與古坑庄長吳義陣家族的先祖多所關係。

古坑崁頭厝莊頭由來

條目撰寫者 沈沐蒼
清光緒20年(1894)由時任雲林縣訓導倪贊元所纂輯的「雲林縣采訪冊」中「打貓東堡」的記載僅寫有「嵌頭厝莊頭 四十一戶 一百七十丁口」,在同書另一處敘述又寫下「打貓東堡,在縣南十五里;東以大尖山、番仔溪與鯉魚頭堡分界,西以庵古坑、嵌頭厝下莊與他里霧堡分界,南以卓孔山溪與嘉義縣屬分界,北以棋盤厝與斗六堡分界。堡內東西山徑相距二十里,南北相距十五里。」由此來看,崁頭厝至少在清光緒時已有上、下莊的存在。

雲林縣歷史建築『永光派出所宿舍』(崁頭厝警察官吏派出所巡查部長宿舍、保甲聯合事務所暨旗桿座)調查研究修復與再利用計畫報告書

條目撰寫者 鍾芷羚
雲林縣歷史建築『永光派出所宿舍』(崁頭厝警察官吏派出所巡查部長宿舍、保甲聯合事務所暨旗桿座)調查研究修復與再利用計畫報告書係由雲林縣政府文化處主辦,李豐村建築師事務所執行,希望保護地方診貴的歷史文化資產,並再利用成為地方文化及休閒農產業之導覽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