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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尾郡役所

條目撰寫者 沈沐蒼
虎尾郡役所

虎尾郡役所在日治時期位階相當於現在的縣政府,當時內部設置有「警務課」和「庶務課」兩大部門,警務課負責治安,「庶務課」負責處理虎尾郡轄下各街庄內的大小雜務。日本撤離臺灣後,此處在民國34年改為「虎尾區署」,民國35年再改為「雲林區警察所」,民國38年再度改為「雲林縣警察局虎尾警察分局」,一直到民國78年隨著當時鎮長黃良行,和後來的鎮長張世和先後將原先位在林森路上的虎尾鎮公所和戶政事務所遷到光復路,此時期虎尾警分局新的辦公廳舍也隨之興建於新公所附近。 虎尾郡役所歷經日治時期的辦公廳舍,在戰後便長期作為雲林縣治安機關,虎尾鎮警察分局的辦公廳舍,直到民國78年因新廳舍建成後才遭閒置。民國86年虎尾鎮舉辦「虎溪躍渡大崙腳」全國文藝季時,才讓這被忽略遺忘的虎尾郡役所重新被認識,甚至命名為「虎威古郡」。在地方文化工作人士林燦弘等極力爭取保留下,民國88年由雲林縣政府文化處委託雲林科技大學進行相關調查研究,並向文建會(文化部)提出「雲林縣虎尾鎮布袋戲主題館規劃報告書」。民國89年被雲林縣政府文化處登錄為歷史建築,終免被拆除的命運。民國91年委託李正隆建築師進行設計規劃,民國95年完成修復,次年11月正式成為雲林布袋戲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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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虎尾郡役所在日治時期位階相當於現在的縣政府,當時內部設置有「警務課」和「庶務課」兩大部門,警務課負責治安,「庶務課」負責處理虎尾郡轄下各街庄內的大小雜務。日本撤離臺灣後,此處在民國34年改為「虎尾區署」,民國35年再改為「雲林區警察所」,民國38年再度改為「雲林縣警察局虎尾警察分局」,一直到民國78年隨著當時鎮長黃良行,和後來的鎮長張世和先後將原先位在林森路上的虎尾鎮公所和戶政事務所遷到光復路,此時期虎尾警分局新的辦公廳舍也隨之興建於新公所附近。 虎尾郡役所歷經日治時期的辦公廳舍,在戰後便長期作為雲林縣治安機關,虎尾鎮警察分局的辦公廳舍,直到民國78年因新廳舍建成後才遭閒置。民國86年虎尾鎮舉辦「虎溪躍渡大崙腳」全國文藝季時,才讓這被忽略遺忘的虎尾郡役所重新被認識,甚至命名為「虎威古郡」。在地方文化工作人士林燦弘等極力爭取保留下,民國88年由雲林縣政府文化處委託雲林科技大學進行相關調查研究,並向文建會(文化部)提出「雲林縣虎尾鎮布袋戲主題館規劃報告書」。民國89年被雲林縣政府文化處登錄為歷史建築,終免被拆除的命運。民國91年委託李正隆建築師進行設計規劃,民國95年完成修復,次年11月正式成為雲林布袋戲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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