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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志稿卷二人民志禮俗篇

條目撰寫者 許逢麟
雲林縣志稿卷二人民志禮俗篇

雲林縣志稿為雲林縣第七屆縣長林恒生任內所所編篆。其由來緣於民國41年各縣市奉省府令,設置文獻委員會,籌劃地方縣市方志的纂修。而此工作一直到民國62年林恒生入主雲林縣府,並改組文獻委員會,在歷經2年之後,完成雲林縣志稿,共十一卷、九志,總字數超過五百萬字。其卷次分別為卷首、土地志、人民志、政事志、經濟志、教育志、學藝志、人物志、革命志、光復志以及卷尾等。
雲林縣志稿由雲林縣文獻委員會編印,林恆生、王守明監修,主修仇德哉,纂修陳清雲。本篇記錄雲林縣的生活習慣、歲時風俗、禮儀、娛樂以及宗教信仰。雲林縣人對於求籤擲茭,求神之信仰遍及全縣,可以由祭祀及習俗看出地方特色如何形成,以及聚落發展還有族群的互動關係。
由於雲林縣志稿當時並沒有通過審核,後來亦無發行。雖然雲林縣志稿是瞭解雲林重要文獻,但由於年代已久,該志稿實體文本存量不多。幸雲林縣政府文化處有將之數位掃描存檔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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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雲林縣志稿為雲林縣第七屆縣長林恒生任內所所編篆。其由來緣於民國41年各縣市奉省府令,設置文獻委員會,籌劃地方縣市方志的纂修。而此工作一直到民國62年林恒生入主雲林縣府,並改組文獻委員會,在歷經2年之後,完成雲林縣志稿,共十一卷、九志,總字數超過五百萬字。其卷次分別為卷首、土地志、人民志、政事志、經濟志、教育志、學藝志、人物志、革命志、光復志以及卷尾等。<br>雲林縣志稿由雲林縣文獻委員會編印,林恆生、王守明監修,主修仇德哉,纂修陳清雲。本篇記錄雲林縣的生活習慣、歲時風俗、禮儀、娛樂以及宗教信仰。雲林縣人對於求籤擲茭,求神之信仰遍及全縣,可以由祭祀及習俗看出地方特色如何形成,以及聚落發展還有族群的互動關係。<br>由於雲林縣志稿當時並沒有通過審核,後來亦無發行。雖然雲林縣志稿是瞭解雲林重要文獻,但由於年代已久,該志稿實體文本存量不多。幸雲林縣政府文化處有將之數位掃描存檔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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